3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通报称,25日,位于烟台招远市辛庄镇的招远金恒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裂着火事故。
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四苯基锡反应釜夹套内漏进水或者原料四氯化锡、溶剂二甲苯含水量超标,遇到未彻底反应的金属钠而剧烈反应产生氢气,和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静电等点火源发生爆燃着火。
通报显示,事故企业从2011年开始一直停产。2018年底,通过了招远市化转办组织的安全评级评价。2019年初,事故企业拟恢复生产,提交了开车申请报告;招远市应急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后,认为不具备开车条件,下达了整改指令,要求问题整改合格验收批复后方可开车。但是,该企业不顾监管指令,于3月24日擅自开始调试设备和投料生产,3月25日零时50分左右,四苯基锡工段发生爆裂,反应釜中的物料通过泄爆管喷射到21米外的北车间内,导致北侧车间发生火灾。
通过国家工商信息网站查询,该企业主要生产三苯基氯化锡(又称三苯基乙酸锡)、三苯基醋酸锡、三苯基氢氧化锡。
其中三苯基醋酸锡俗称稻曲净,主要用来预防水稻稻瘟病、稻曲病、条斑病、甜菜褐斑病、马铃薯晚疫病,对福寿螺、藻类、水蜗牛有着特殊防效,优于百螺杀一类药剂。但是在市场上,稻曲净还算不上常规的农药品种,目前只有一家公司登记了原药和制剂,单并非发生爆炸的招远金恒化工有限公司。
3月29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公布消息,山东目前正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紧急行动,目前,各市、县(市、区)共计派出检查组762个,检查企业4050家,察觉缺陷和隐患22504项,立案处罚企业113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21家。
江苏盐城“3.21”天嘉宜爆炸事故发生后,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立即组织召开了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并连夜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紧急行动的通知》,组织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企业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各级监管部门迅速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并对隐患整改情况做“回头看”,排查整改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山东省应急厅组成5个督查组,分别由厅领导带队,采取不事先通知,随机抽取方式,对青岛、淄博等11个市的硝基化合物生产企业开展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已督导检查企业18家,察觉缺陷和隐患287项,立案处罚企业9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7家。德州市2家企业主动申请停产硝基化合物生产装置,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督查组对此进行了现场核查。
山东省能源局下发紧急通知,组织企业组织自查,部署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迅速开展管道保护执法检查。
截至目前,各市、县(市、区)共计派出检查组762个,检查企业4050家,察觉缺陷和隐患22504项,督促企业当场整改完成7796项,立案处罚企业113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21家;已有3711家企业将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报属地县级应急(安监)部门。
当3.21爆炸之后,很多省份都启动了农药原药企业和硝基化合物生产企业的停产排查、停产待查,影响最大的是农药的原药企业和大化肥行业,虽然目前价格还没影响到我们农资渠道商这里来,因为制剂企业都有原药储备,笔者预测,就怕停产待查的时间延长,原药产能不足,但是那时候制剂企业又需要补充原药,当时必然有一波农资上涨的行情,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关系,我不用重复的赘述。
只是这一轮停产待查还没完,这个跟农药原药又沾边的企业发生爆炸了,两次爆炸,同属于一个大分类行业,估计以后的安全生产形势会更严峻,所以,今年的农药价格行情对我们渠道商和种植户来说很不乐观,希望我们大家最近多关注自己合作的企业,有货尽量补一点,安全生产排查还不知道要到何时结束。
3月25日,位于烟台招远市辛庄镇的招远金恒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裂着火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刘家义、省长龚正和副省长王书坚、孙立成、刘强等省领导及时作出批示,要求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通报全省,倒查责任,从严处理,吸取这次的教训,迅速整改,坚决遏制化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3月25日下午,刘强副省长在烟台市主持召开座谈会,传达了省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要求采取比较有效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全力抓好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逐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招远金恒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招远市辛庄镇西部,成立于1999年8月,占地面积近55亩,注册资本500万元,从业人员28人,基本的产品三苯基氯化锡,生产装置分为七个工段:苯基钠工段、四苯基锡工段、水解工段、母液回收工段、歧化工段、结晶工段、精制工段。企业属一般化工生产企业(基本的产品不是危险化学品)。
事故企业从2011年开始一直停产。2018年底,通过了招远市化转办组织的安全评级评价。2019年初,事故企业拟恢复生产,提交了开车申请报告;招远市应急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后,认为不具备开车条件,下达了整改指令,要求问题整改合格验收批复后方可开车。但是,该企业不顾监管指令,于3月24日擅自开始调试设备和投料生产,3月25日零时50分左右,四苯基锡工段发生爆裂,反应釜中的物料通过泄爆管喷射到21米外的北车间内,导致北侧车间发生火灾,15分钟后大火被扑灭。
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四苯基锡反应釜夹套内漏进水或者原料四氯化锡、溶剂二甲苯含水量超标,遇到未彻底反应的金属钠而剧烈反应产生氢气,和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静电等点火源发生爆燃着火。
(一)事故企业安全法制意识淡漠,不执行监管部门的监管指令,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违规进行化工装置开车生产,直接引发爆裂着火事故发生。
(二)事故企业违反化工装置安全试车标准规定,长期停车后准备开车时,没有严格执行《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没有全面检修设施设备、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没有严格落实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开车投用的安全规定和程序。
(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把主要力量放在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上,对一般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安全教育培训较少,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四)属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紧急行动重视不够,组织并且开展排查整治隐患不严不实不细。企业没有认真进行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存在被动应付检查等问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中国农资联盟、买农资到亿农云商、大众日报,中国农资传媒整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